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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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18-08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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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,自2018年7月11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按以下税率征收反倾销税:1.康宁公司(Corning Incorporated)37.9%;2.OFS-费特有限责任公司(OFS Fitel, LLC)33.3%;3.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(Draka Communications Americas,Inc.)78.2%;4.其他美国公司(All others)78.2%。